“4+1”視圖主要用于描述系統(tǒng)邏輯架構,最早由Philippe Kruchten于1995年提出。其中(1)視圖用于描述對象模型,并說明系統(tǒng)應該為用戶提供哪些服務。當采用面向對象的設計方法描述對象模型時,通常使用(2)表達類的內部屬性和行為,以及類集合之間的交互關系;采用(3)定義對象的內部行為。
(1)A.邏輯
B.過程
C.開發(fā)
D.物理
(2)A.對象圖
B.活動圖
C.狀態(tài)圖
D.類圖
(3)A.對象圖
B.活動圖
C.狀態(tài)圖
D.類圖